TOPアジア経済法令ニュース第6 台湾(アジア経済法令ニュース17-46)

アジア経済法令ニュース

第6 台湾(アジア経済法令ニュース17-46)

  1. 依據「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第21條第3項規定,訂定有關證券商經客戶同意將指定以外幣買進、賣出外國有價證券之交割款項,或持有外國有價證券所生之應收款項留存於證券商於國內往來之外匯指定銀行開立之外幣專戶者,應設置客戶分戶帳,每日逐筆登載款項收付情形,並留存紀錄,且應以證券商總公司之名義開立專用外幣活期存款帳戶,且同一銀行以開立一戶為限之相關規定

    17.11.15公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会令 金管證券字第1060039194號/同日施行

  2. 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條文

    17.11.15公布 総統府 華總一義字第10600137341號

  3. 修正「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第2部分信用風險標準法及內部評等法、第5部分市場風險及第7部分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表格

    17.11.16公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会令 金管銀法字第10610005770號/17.12.31施行

  4. 修正刑事訴訟法條文

    17.11.16公布 総統府 華總一義字第10600140511號

  5. 訂定「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

    17.11.16公布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令 環署廢字第1060090088號/18.07.01施行